中藥湯劑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,湯劑也是中醫臨床上應用最早,最廣的劑型。雖然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,現代工藝仿照傳統中藥湯劑煎煮的方式,將中藥飲片經浸提、濃縮、干燥等工藝精制而成的單味中藥免煎配方產品,有不需煎煮,服用方便、吸收快捷、劑量準確、安全清潔、攜帶便利等諸多優點。但在有些情況下病人仍會選擇自己煎煮中藥,能否科學地煎藥,將直接關系到中藥的療效。中藥的煎煮是一門大學問。
一、湯劑煎煮法
方劑的煎服法是方劑運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,雖藥物配伍合理,劑量準確,劑型適宜,倘若煎藥法或服藥法不當,也會影響療效。湯劑的制作對煎具、用水、火候、煮法等都有一定的要求。
1.煎藥用具 以砂鍋、瓦罐為好,搪瓷罐次之,忌用銅、鐵、鋁等金屬鍋具,以免發生化學變化,影響療效。煎具的容量宜稍大些,以利于藥物的翻動,并可避免藥汁外溢。同時應適時加蓋,以防水分蒸發過快,使藥物的有效成分過度揮發。
2.煎藥用水 使用自來水、井水、蒸餾水等,以潔凈、新鮮、無雜質為原則。
3.加水量 可視藥量、質地及煎藥時間而定,一般以高于飲片平面3~5cm為宜。每劑藥一般煎煮2次,亦有煎煮3次者。第一煎水量可適當多些,第二、三煎則可略少。每次煎煮所得藥量以150mL左右為宜。
4.煎藥火候 有文火、武火之分。急火煎之,謂“武火”;慢火煎之,謂“文火”。常規先用武火,沸騰后即改用文火。
先將藥材浸泡30~60分鐘。一般中藥煎煮兩次,第二煎加水量為第一煎的1/3~1/2。兩次煎液去渣濾凈混合后分2次服用。煎煮的火候和時間,要根據藥物性能而定。一般來講,解表藥、清熱藥宜武火煎煮,時間宜短,煮沸后煎3~5分鐘即可;補益藥需用文火慢煎,時間宜長,煮沸后再續煎30~60分鐘,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。
煎藥時一般均需適度攪拌。煎藥時不宜過于頻繁地攪動,一般每10分鐘左右上下翻動一次即可。
(1)先煎 貝殼類(如牡蠣、珍珠母等)、角骨甲類(如水牛角、龜板、鱉甲等)和礦物類(如生石膏、代赭石等)藥物,因質地堅實,難以煎煮,應打碎先煎,煮沸后20分鐘左右,再加入其他藥同煎。
(2)后下 氣味芳香的藥物,藥效易于揮發,一般煎煮時間較短,以5分鐘左右為宜。此外,有些藥物雖不屬芳香藥,但久煎能破壞其有效成分,也應后下,一般煎10~15分鐘即可。后下藥物都應先進行浸泡然后再煎。
(3)包煎 某些煎后藥液混濁或對咽喉有刺激作用的藥物,或黏性強(易于粘鍋)、粉末狀及藥材表面帶有絨毛的藥物,要先用紗布包好,再放入鍋內與其他藥同煎。
(4)單煎 又稱另煎、另燉,某些貴重的藥物,為盡量減少損耗,需將其切成小片,單味煎煮2~3小時,單獨服用或與其他藥液合服,如羚羊角、西洋參、鹿茸等。
(5)溶化(烊化) 膠質類或黏性大且易溶化的藥物,如阿膠、龜板膠、鹿角膠、蜂蜜等,為避免入煎粘鍋或黏附其他藥物影響煎煮,可單用水將此類藥加熱溶化后,用煎好的藥液沖服,也可將此類藥放入其他藥物煎好的藥液中加熱烊化后服用。
(6)泡服 又稱焗服,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藥物,可以用少量開水或復方中其他藥物滾燙的煎出液趁熱浸泡,加蓋悶潤,減少揮發,半小時后去渣即可服用,如西紅花、番瀉葉、胖大海等。
(7)沖服 主要指某些貴重藥,用量較輕,為防止散失,常需要研成細末制成散劑用溫開水或其他藥物煎液沖服,如麝香、牛黃、珍珠、羚羊角、西洋參、鹿茸、人參等;某些藥物,根據病情需要,為提高藥效,也常研末沖服,如三七粉等;某些藥物高溫容易破壞藥效或其有效成分難溶于水,也只能做散劑沖服,如雷丸、鶴草芽、朱砂等。此外,還有一些液體藥物如竹瀝汁、姜汁、藕汁、荸薺汁、鮮地黃汁、蜂蜜等也需沖服。
需注意,湯劑煎取藥液后,應對藥渣進行適當壓榨,以收取殘液。
服藥法是否恰當,對療效亦有一定的影響,其中包括服藥時間、服用方法以及藥后調護等。
二、湯藥服用時間及禁忌
至于怎么服藥則主要取決于病變部位和性質。一般來講,病在胸膈以上者如眩暈、頭痛、目疾、咽痛等宜飯后服;如病在胸膈以下,如胃、肝、腎等臟疾患,則宜飯前服。因飯前服用,有利于藥物的消化吸收,故多數藥都宜飯前服用。某些對胃腸有刺激性的藥物及消食藥宜飯后服;補益藥多滋膩礙胃,宜空腹服;驅蟲藥、攻下藥宜空腹服;峻下逐水藥晨起空腹時服;一般藥物,無論飯前或飯后服,服藥與進食都應間隔1小時左右,以免影響食物與食物的消化吸收與藥效的發揮。
此外,為了使藥物能充分發揮作用,有的藥物還應在特定的時間服用。如截瘧藥宜在瘧疾發作前的2小時服用;安神藥治療失眠多夢時宜在睡前服1次;澀精止遺藥也應晚間服1次;緩瀉通便藥宜睡前服,以便于翌日清晨排便。再如十棗湯宜在“平旦”服,雞鳴散宜在“五更”服等。服藥時間與臨床療效有一定的相關性。慢性病定時服,急性病、嘔吐、驚厥及石淋、咽喉病須煎湯代茶飲者,均可不定時服。
總之,應根據病情、病位、病性和藥物特點等選擇適宜的服用方法。
此外,危重病人宜少量頻服;嘔吐患者可以濃煎藥汁,少量頻服;對于神志不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口服的患者,可采用鼻飼給藥法。在應用發汗、瀉下、清熱藥時,若藥力較強,要注意患者個體差異,一般得汗、瀉下、熱降即可停藥,適可而止。
服用方法 服用湯劑,一般一日1劑(副),分2~3次溫服,2次間隔時間為4~6小時。根據病情需要,可一日只服1次,或一日數服,或煎湯代茶服,甚至一日連服2劑。散劑和丸劑一般根據病情和具體藥物定量,日服2~3次。
3.藥后調護 服藥后的調養和護理是服藥法的重要環節,它關系著藥效的發揮和患者的康復。一般宜溫服。但解表藥要偏熱服,服后還須溫覆蓋好衣被,或進熱粥,以助汗出;寒證用熱藥宜熱服,熱證用寒藥宜冷服。
一般服解表藥,應取微汗,不可大汗,然亦不可汗出不徹。服瀉下劑后應注意飲食,不宜進食生冷及不易消化的食物,以免影響脾胃之健運。
其他劑型服法。
(1)丸劑 顆粒較小者,可直接用溫開水送服;大蜜丸者,可以分成小粒吞服;若水丸質硬者,可用開水溶化后服。
(2)散劑、粉劑 可用蜂蜜加以調和送服,或裝入膠囊中吞服,避免直接吞服,刺激咽喉。
(3)膏劑 宜用開水沖服,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咽,黏喉而引起嘔吐。
(4)顆粒劑、糖漿劑 顆粒劑宜用開水沖服;糖漿劑可以直接吞服。
服藥后的飲食宜忌主要有兩方面:一者是疾病對飲食的宜忌,如水腫病者宜少食鹽、下利者慎油膩、寒證者禁生冷等;二者是藥物對飲食的宜忌,如服人參者忌蘿卜,服土茯苓者忌茶葉,服荊芥者忌河豚和無鱗魚等。凡服藥,不可多食生蒜、胡荽、生蔥、諸果、諸滑滯之物。